瑞云水上侦察机(编号E16A)是日本帝国海军最后的水上侦察机,1941年以"十六试水上侦察机"为题目委托爱知飞行社研制,当中要求最快时速为463公里/小时和最远航程为2500公里,并要求能挂上250公斤炸弹执行俯冲轰炸和良好的机动性兼任水上战斗机。
瑞云水上侦察机(编号E16A)是日本帝国海军最后的水上侦察机,1941年以"十六试水上侦察机"为题目委托爱知飞行社研制,当中要求最快时速为463公里/小时和最远航程为2500公里,并要求能挂上250公斤炸弹执行俯冲轰炸和良好的机动性兼任水上战斗机。
E16A瑞云水上侦察机
1942年
1945年
爱知飞行社
平直翼
单发
亚音速
2人
10.84米
12.8米
4.47米
2,713千克
三菱金星五四型风冷式发动机(1,300匹马力)
3,800千克
448千米每小时
2,420千米
(1)机头两挺20毫米口径机炮。(2)机后1挺13毫米口径机枪+250公斤炸弹。
瑞云水侦一一型(E16A1)主要生产型号。瑞云水侦一二型(E16A2)1945年推出改用1,560匹马力的三菱六二型发动机,但祇有1架原型机而无量产。
瑞云水上侦察机的设计以高速为主,其机身和机翼都设计成尽可能减少风阻,机身和浮舟之间祇用支柱而不用张线连接,为了兼顾俯冲轰炸机和水上战斗机,其机翼装有俯冲减速板和空战襟翼,为了能击落有重装甲保护的美军战机,瑞云的机头装有两挺20毫米口径九九式机炮和机身后方的13毫米口径二年式机枪。